关于印发《高塘镇矿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华语播报 2016-05-06
中国霍邱。

 

索 引 号: 003236617/201605-00004 信息分类: 通知/其他

发布机构: 高塘镇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名    称: 关于印发《高塘镇矿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高办〔2016〕34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生成日期: 2016-5-6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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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塘镇矿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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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高塘镇矿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影响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涉矿企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镇决定在矿区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创建平安矿区的总体目标,通过落实打、防、整、疏、建等措施,全面动员、专群结合,着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影响涉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矿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努力为矿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塘镇矿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领导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分管政法副镇长和政法委员任副组长,综治办人员、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各村支部书记等同志为成员。

    三、整治重点

    一是黑恶势力称霸一方,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强揽工程、聚众斗殴等社会治安问题;二是少数不法分子挑头闹事,组织、唆使群众聚众上访、堵门、堵路,严重扰乱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问题;三是哄抢、盗窃、故意毁坏涉矿企业物资问题;四是因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采引发的问题以及部分村民在矿区企业已征收土地上违规种植庄稼蔬菜、栽树、养鱼等问题;五是废矿石加工行业中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未批先建等违法生产经营问题;六是采矿放炮震动过大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等问题;七是乱搭乱建、抢搭抢建等违法建设问题;八是多角债务、劳资关系及企业欠薪等纠纷引发的不稳定问题。针对以上客观存在的问题,通过宣传教育、疏导化解、安全防范、打击处理、清理整治等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矿区及周边各类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各类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混乱面貌得到明显改观、矿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的工作目标。

    四、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6421日开始,至2016720日结束,为期三个月,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4月30)

    镇召开集中整治动员暨政策法规宣讲大会,印发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和政策法规宣讲。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涉矿村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巡回报告会、制作专题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渲染气氛,营造声势,使矿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了解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的后果,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5月21)

    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牵头,涉矿村驻点干部、村支两委成员及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等单位人员参加,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稳定隐患,特别是涉矿类矛盾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多种措施,自下而上排查,逐级筛选汇总。要广泛听取矿区企业、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广泛搜集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信息线索,真正把涉矿的治安混乱区域、部位、场所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清、摸准、摸透,并逐一登记、造册备案。要扩大排查面,采取进村、入户、面对面的方式,对涉矿的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无论是已经暴露的矛盾纠纷,还是正在酝酿的问题隐患,或者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都要一一梳理登记,认真分析、把握动态、防范未然。摸排情况于518日前报领导组办公室汇总。

一6月30)

    对前一阶段摸排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按业务管辖范围分别交办到相关成员单位,限期进行调处化解。牵头处理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采取领导包案、督办、责任查究、警示通报等措施,确保在限期内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群众的合法诉求,要依法按政策按程序尽快处理,做到全部合法的全部解决、部分合法的部分解决,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到位;对不合法诉求及历史积淀的疑难问题,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要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的,由政法机关调查取证、严厉打击。对挑头制造事端、涉黑涉恶、涉嫌盗窃、诈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恶意欠薪与借讨薪之名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人员,及部分涉矿企业内部的不法人员,要选准典型,有针对性地予以重点打击,下足力量、形成声势。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快侦快破、报检察机关快捕快诉、审判机关快审快判,形成强大的打击治理合力,努力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敦促其他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要坚持“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日常管理,不断改善矿区社会治安环境。

一7月21)

    各涉矿村及涉矿企业对前阶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白查,并形成书面总结,报领导组,接受考评。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入到基层和矿区企业,对矿区当前实行的各种政策和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路,对部分制定时间较早、完全不适应当前形势的,要予以废止;对一部分内容或者规定不适应当前需要的,要结合实际加以修订;对当前急需而目前空白的相关领域,要按照程序,抓紧组织制定。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项目,科学规划、稳步实施,优先安排和实施最重要、最急需并且具备修订或者制定条件的工作项目,成熟一个出台一个。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实效。列为废、改、立工作方案的项目,需要上级决定的,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分别组织开展废除、修改和制定工作。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完成出色的,予以表彰奖励;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负责、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治安灾害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单位、各涉矿村及涉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精心部署,抓好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主要领导要切买负起责任、深入一线,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分片包干,真抓实干,真正做到领导有力、组织周密,措施有效、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和打击防范的整体合力。

    ()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领导、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集中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领导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加强联系,注重沟通。集中整治期间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判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单位、各涉矿村及涉矿企业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上报活动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行动战果。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组。

 

 

 

信息发布:莫畏  信息审核: 陶凤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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