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明生:把握新要求 落实硬责任 当好责任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全新的理念和思想适应了党风廉政建设发展的新需要,适应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需要,适应了党建工作发展的新需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身处反恐斗争的前沿阵地,肩负着维护新疆、兵团的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职责,兵团检察机关党组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要求,落实各项硬责任,当好第一责任人,努力推动各项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狠抓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要求全党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下大力气解决腐败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提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是党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强化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更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进一步丰富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具有重要意义。兵团检察机关党组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维护新疆兵团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履行好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首要责任、全面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的特点。就兵团检察机关而言,主体责任意味着各级检察机关党组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领导责任,即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教育责任,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即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考核责任,即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要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五是示范责任,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求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第一责任,又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决杜绝一些领导干部只开会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的现象。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党组尤其是检察长要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尽快完善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办法或措施。确保党组和纪检部门时刻把自己担负的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履职有责、履职负责、履职尽责。
狠抓组织领导,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检,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尤其在当前新疆暴恐案件多发、维稳形势严峻、反恐任务艰巨的情况下,要高度关注检察干警政治态度、政治立场。要在办理暴恐危安案件中态度不暧昧、行动不迟缓。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掌握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建设、维稳动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党组书记、检察长必须对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苗头性的问题,要“拉拉衣襟”、“扯扯袖子”。班子成员要管好自己,带头严格要求,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当好从严治检、廉洁从检表率,同时更要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齐心协力履行好党组的主体责任。
狠抓制度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源头治理
制度具有规范性和长期性。落实主体责任,绝非一朝一夕之事,特别需要坚持不懈抓好主体责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以此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B2017年工作规划》(下称《工作规划》)和最高检实施办法,结合兵团实际制定贯彻意见,抓好任务分解、责任分工,督促检查执行,把《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兵团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巡视工作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从严约束领导干部的决策权、管理权和财物权,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三是继续狠抓《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规范检察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禁酒令》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纪律约束。四是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严密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地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完善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和集中管理机制,规范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狠抓选人用人,切实防止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切实履行好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提拔使用标准,将党性强、品行端、检察业务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对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作为提拔使用检察干部的标准。二是在新疆反分裂、反暴力恐怖、反宗教极端思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斗争中磨炼、考验干部,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三是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制度、考察方式方法和选拔程序,特别是加大公开选拔力度,坚决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和“带病上岗”。四是实行公开透明选拔干部,拓宽民主推荐和监督渠道,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狠抓案件查处,切实对腐败行为和现象做到“零容忍”
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各级检察机关党组对涉及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要高度重视,决不允许出现“灯下黑”和“法外开恩”。一是坚持从严治检、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执法犯法问题,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检察人员,必须坚决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四风”和执法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组织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的要迅速启动问责机制。同时,注重科学有效预防自身腐败,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结合案件查处剖析问题、堵漏建制。
狠抓保障支持,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
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履行监督职责,是兵团各级检察机关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一要选好配强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同时也要对他们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打造一支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要继续推动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履行好监督检查责任。三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始终盯住自身的问题不放,抓住巩固落实第一批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不懈地整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四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风检纪专项治理工作。兵团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重点解决执法理念、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执法司法中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特权思想,作风霸道,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五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强化对“四风”和执法作风的监督检查,坚持不懈地整治队伍中的庸、懒、散、贪和衙门作风等问题。